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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停火车获刑4年?社会恶习为何屡禁不止

2017-05-12 13:52:1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宋潇璇

肥西一名男子家住在离铁路线不远的地方,他有个特别的“嗜好”,喝完酒之后就来到铁道旁,搬来石头、木头等,放在铁轨,以此来寻求刺激,想试一试火车究竟有多厉害。经过多次尝试,他“成功”将一辆旅客列车的火车头撞坏了,把这辆火车给逼停了。昨日,该男子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受审,当庭获刑。(5月11日 华龙网)

该名男子仅仅只是为了所谓的寻求刺激,就做出逼停火车的行为,并且还曾经进行过多次类似行为。近年来,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越来愈多的人,因为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作出一些无视自身安全之行为,从而逼停火车。例如居庸关花海逼停火车事件,幼童“躲猫猫”逼停火车事件,摄影爱好者逼停火车事件,南京女生拍摄两度逼停火车事件,更有佛山玫瑰花海自拍,19岁少女被撞身亡的惨痛教训。

关于逼停火车的新闻大约有25100篇,在这样的庞大数据下,社会媒体如此高强度的关注之下,为何逼停火车这样的社会恶习还屡禁不止呢?笔者认为,首先民众对侵入铁路保护区的危害认识还是非常不足,缺乏安全意识,和存在侥幸心理。一些民众总是觉得,自己可以很好的在火车到来之际迅速脱身。殊不知就是这种侥幸心理,才是让自己置于险地的根源。在这高速铁路全国普及化的当代,每小时时速高达250-350公里的高铁,作为普通人的我们,又如何在那擦肩而过的瞬间迅速脱身呢?

其次,当地地方政府的监督执法能力还存在不足。很多偏远地区、三不管地带、法律监督薄弱地界,这些都是监管的死角。当地民众对入侵铁路安全保护区、破坏交通设施的危害并不了解。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6条有详细规定,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的,处警告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本文开头的男子,因“成功”撞坏了火车头,最终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此外,铁路部门也要对铁路防护网进行升级和改造。屡次突破安全警戒线,翻越铁路防护网的民众,除了将会面对随时可能飞驰而过的高速铁路,还有27.5kv的高压电线,尤其下雨天之时,高压电遇上铁轨,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铁路部门在大规模的设备设施改革之下,如何更好的保障民众的人身安全,提升防护网的“安保级别”,增强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已成刻不容缓之事。

孟子曰“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你把生命当儿戏,生命却较之以真。铁路沿线的安全,不仅需要民众的大力理解和支持,也离不开政府机关的监督和扶持,更需要铁路部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不断提高。希望如此多的惨痛教训之下,可以为广大民众敲响生命警钟,逼停火车的社会恶习最终得以杜绝。(宋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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