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不得放风筝、孔明灯、飞行器等“黑飞”行为,严禁干扰高速铁路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传播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不实信息……4月27日,云南省法制办、省公安厅、昆明铁路局联合召开《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介绍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4月27日人民网)

近年来,高铁为百姓提供了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服务,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云南高铁开通后,平均每天发生3起以上因旅客吸烟导致动车组降速或停车的事件,发生多起闲杂人员通过攀爬、损毁、钻越总高达2.7米高铁防护网,进入高铁运行区内,多起沿线村民烧荒、焚烧垃圾等影响高铁运行安全的行为等。可见,打好高速铁路安防工作的“主动仗”,以立法确保高铁平安运行意义重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日,《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已经第十二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中明确了在高铁安全保护区内放风筝、孔明灯、飞行器等“黑飞”行为也将受到严格的处罚。细化禁止行为,强化惩戒力度和处罚措施,大大提升了高铁安全管理的震慑力度,将可为高铁安全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此次立法中,“黑飞”也被列入禁止范围,体现了紧跟时代立法的决心。近年来,民用无人机技术迅速发展,因其具有集实用与休闲娱乐一身的功能,所以越来越受到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然而,正因为越来越多的民用无人机飞入空中,且不受统一的调控或监管,导致众多的无人机飞行成了“黑飞”。“黑飞”族们越来越多“穿越”线路保护区,严重干扰、影响正常的空中秩序,为高铁高全也带来了一定隐患。因此,“禁飞”是确保安全“着陆”的有效之举,也是必要之举。

如昆明铁路局局长刘柏盛所说:“《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作为全国第一个高铁安全管理的省政府规章出台,其前瞻性、示范性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指导性、实用性,都对依法管理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云南在全国率先立法保护高铁安全,不仅是保护了高铁运行安全,更是一种良好的示范,是通过立法手段架设安全围栏,更好保障更多乘客利益的良方。

但是应看到,立法是前提和基础,执法是重点和关键。立法容易普法难,要让法的意识入脑入心,全面《普及》规定仍任重道远。“徒法不足以自行”,要确保高速铁路的运行安全,还需要从更广泛的法治理念宣传、高频率无缝隙的监督检查、严格有效的优质的执法等层面来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

对于云南而言,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还缺乏经验。但是,笔者相信,有关部门能着眼长远,从立法规范、教育引导、监管执行等全方位着手落实,必能为高铁构架起井然有序的安全空间。(王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