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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高铁送来优质出行“及时雨”

2017-03-20 10:48:3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杨永全

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并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昆明铁路局16日表示,云南省是中国首个通过立法保护高铁安全的省份。(3月16日 中国新闻网)

今年“两会”,铁路建设再度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超8000亿元的高位投资将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有望再创新高。近年来,随着高铁建设的日渐增强与完善,高铁将肩负起更为重要交通运输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有更多省会城市和各个大中小城市的被高铁线路所覆盖,不难想象,高铁的意义早已超出了方便出行本身,对社会、经济、人文等产生的深远影响,就连人们的心态也在随之发生着积极变化。

截止2016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2.4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2.2万公里以上,同年完成旅客发送量27.7亿人,其中动车组发送14.43亿人、占比超过52%。从数据中不难发现,高铁已然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首眩

可以说,我国铁路无论是在运营、管理还是在技术、建设方面都已具备相当成熟的经验,成为了“高铁出海”有力保障,同时我们还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标准动车组,其已经和载人航天、探月工程一并,成为了中国让世界为之惊叹的亮丽名片。

然而,与诸多美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高铁外部发展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瑕疵”,诸如动车上吸烟的、与动车新婚合影、在铁道边放风筝、孔明灯的、铁道边烧荒的、高铁周围盖违章建筑的、破坏防护网的、与动车赛跑的、破坏行车设备的、向飞驰的动车扔石头、携带违禁品乘车的等等,这些行为不但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而且对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笔者认为,发生这些危及行车安全的主要原因,就是个别市民的安全意识淡薄,无所顾忌地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所付出的违法成本太低,往往不把高铁安全放在心上,导致危及行车安全的事件频繁发生,这些都是高铁安全欠缺法律保障的尴尬。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违法者付出昂贵的成本意识,要有着敬畏安全的意思。而加快高速铁路安全立法是势在必行,必须要从根上整治。

所谓“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加快高铁安全立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高铁安全是一个涉及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高铁安全一旦受到威胁,其危害性和影响性将无法想象。通过高铁立法,积极引导民众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法律意识加快高铁安全立法,明确危及、破坏高铁安全行为的责任追溯、惩戒标准,加大严厉惩戒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只有让贪玩者得到严厉的惩罚,才会对铁路轨道敬而远之,并会以此为例让身边的人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无疑,此次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公布了《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无疑为高铁“健康成长”下起了“及时雨”。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武汉铁路局局长汪亚平说的,加快高铁安全立法可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让出行更加安全、优质、高效和便捷。(杨永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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