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铁路部门出台《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从即日起实施,该办法规定,包括在动车组上吸烟、倒卖车票、无票乘车等在内的7种失信行为将纳入信用记录。
这则新闻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对信用记录心存忌惮,因为它会影响个人贷款、信用支付、社会福利等各方面利益;也有人看到这则新闻后,一时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信用记录为何物,或敬畏,或无所谓。
所谓信用记录就是指信用评级机构依托来自某一渠道或社会各方、能够判断经济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按一定标准和指标进行评价之后,得出的关于经济主体信用的说明。信用记录以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评分和个人信用档案的形式存在,它是授信人决定是否给予受信人提供信用的重要参考。比如,它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贷款,特殊行业准入以及社会福利享受等等,因此显得格外重要。
在我国,信用记录使用范围远远不及欧美等发达国家,信用记录的采集、存储以及使用还不规范、不成熟,民众认知度还比较低。有人认为,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铁总突然提出要将倒卖车票等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未免显得有些操之过急了。
但是,这种说法显然是欠考虑的,不负责任的。首先,目前铁路运输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不法分子恶意破坏铁路运输秩序,钻制度的空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比如倒卖车票、制造和贩卖假票以及恶意逃票等不法行为。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的利益,确保广大旅客能够“平安、温馨、方便”出行,为不法分子建立黑色档案确是一个长久的、有效的、极具威慑力的办法。其次,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善,信用评级还不成熟,铁路作为一个关系民生的大企业,在社会活动中有很高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铁路有责任、有义务为完善和健全国家个人信用档案做贡献,在铁路运输中实行信用记录制度,有助于我国征信体系的宣传、建设和完善。最后,铁路作为一种大型服务企业,他的服务对象是广大旅客,但是日益增多的客流量也给铁路运输带来了更多服务压力,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众乘车行为,减轻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和压力,在铁路全面实行信用记录制度不失为一个好策略。
因此,在铁路全面实行信用记录制度不仅有利于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也有利于国家征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更能规范旅客出行,宣扬诚信为本的优秀传统,让旅客享受到安全、便捷、温馨的乘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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