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这么一条新闻,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金牛村高架桥上发生了一起人身伤亡事故,事情经过:2016年10月25日下午五点左右,受害人颜伟平骑人力三轮车接送孩子放学回家,行至太平店镇徐曾一组铁路天桥下坡路段,因坡陡路面坑洼不平导致连人带车翻滚到桥下,造成头部严重损伤,酿成大祸。然而在农村修这么一座高架桥是便民利民的,平时给村民带来了不少方便,可也就是因为这座桥也给村民带来了不少危险。当初修这么一座高架桥的原因是桥下是铁路,村民想从这过必须穿铁路,但是横越铁路容易发生列车撞人事故,因此当地政府便委托铁路部门承建了这座高架桥。

  根据当地村民反映,在这次事故发生前桥上也大大小小的经常出事,一到雨天桥上坑坑洼洼就会有很多积水,在转弯路段坡度陡且急,速度稍微快一点便会导致车祸,主桥面安装了防护网但引桥坡度高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所存在的这些安全隐患当地村民多次向村委会报告过,村委会主任不少向上级领导反应真实状况,可是当地政府并没有对此事采取什么实质性的措施应对伤害,反而声称这座桥是铁路部门修建的,在归属问题所有权方面都归铁路部门管辖,地方政府一律不干涉。于是,频繁的事故报道被政府人员一再搁置,如今出了这起人生伤亡事故,当地政府才得以醒悟。笔者看到这时,便想发言不管这座桥的归属问题最终属于谁,所有的维修保养责任处决于谁,当地村民既然发现了这座桥存有安全隐患,并且了上报了信息,为什么当地政府不派人过来调查整治,是漠视生命还是害怕承担责任?政府声称其所有权都属于铁路部门管辖,为什么没有早一点与铁路部门进行协商,派专人过来维修保养,如果早一点有人过来在引桥上安装了防护网,我想便不会酿成如此悲剧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不管是当地政府或是铁路部门在接到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应以民为本,以命为急,保护了人民百姓的安全,便是社会的进步,政府管理能力的一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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