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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老赖”,岂能姑息养奸

2016-10-10 23:22:23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沈经伟

面对端着“长枪短炮”的记者和摆在面前的冰冷手铐,王某内心惶恐不安。在她之前,已经有3人被铐送拘留所。“别铐我,马上还!”她再也不“狡辩”了,立即转账归还了拖欠别人的100万元欠款。(中国青年网10月10日)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如今社会有一类人欠了别人钱却迟迟不还被我们称之为“老赖”。老赖,在法律意义上一般是指在民法和和商法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他们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有利于个人利益等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他们亦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

新闻中的法院做法令人大快人心,给予点赞。面对老赖,我们不能姑息养奸,必须壮士断腕般的坚决和强硬。因为有了“前车之鉴”---3人已经被拷送拘留所,王某感到害怕,惊恐不安,于是乖乖地归还别人的欠款。

现在社会上依然很多人,起初问亲戚朋友借钱的时候装得跟“孙子”似的可怜兮兮的博取其同情心,但是当钱借到手后,按照条款合同期限到期却没有还钱的意识。然而,当追债者因急需用钱或合同到期上门催钱时,此时借钱者俨然变出另一“大爷”模样,仅仅一句没有钱便打发了,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却搪塞拒不履行义务。

随着社会转型阶段的发展,“老赖”已从一类社会群体逐渐变成一种社会现象。成为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这种社会现象逐渐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小到平民百姓间的债务纠纷,大到百姓与社会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间的信贷案件。

面对老赖,岂能姑息养奸,往往对面金融监管机构的施压,老赖们常常一笑应之,对本身根本产生不了伤害和影响,财物依然攥在自己手中。但,如果将老赖受限于基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让其寸步难行。比如现在已经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及联网查询、列入黑名单系统、曝光等措施多管齐下有效扼杀老赖的恣意妄为。

如今,老赖如同过节老鼠一般,人人喊打。对于老赖的仁慈,就是对当今和谐社会的亵渎,对现今人们积攒的财富的践踏,更是对如今法律法规的挑衅。如何有效的制止和扼杀老赖,一方面,借钱之前要擦亮双眼,火眼金睛地辨认借钱者是否值得信任,是否有能力按期偿还等等;另一方面,国家除了制定强硬严厉的相关处罚办法和法律法规及出台更加完善的保护受害者法律机制外,更多的从源头做起,从个人信用的建立和审核及承受偿还的抵押能力等综合考虑,帮助人们减少必要的投资和资助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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