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日表决通过了国防交通法。这部法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也是党和国家将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第一部贯彻这一战略的重要法律,该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2016-09-03)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月在北京闭幕,在这个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十八大以来第一部国防军事立法。

本法的最大的精髓在于‘军民融合’!在立法中规定,‘促进交通领域军民融合’,尤其是第三条的规定,更是明确了军民融合的政策,同时也提高了国防交通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促进我国更方面新的发展!

对于海外军事行动的交通保障上,该法有明确规定,国家驻外机构和我国境外从事的机构应当为国家提供帮助,实施救援等军事行动,切实维护国家的利益。同时国家也会对这些机构和部门提供各种必要的便利。

这次国防法的颁布,就是着眼于发展战略投送的能力。明确各方面的义务和权益以及责任,促进骨干在军,主体在民,一体建设的现在战略投送体系。同时在这次国防修订的过程中,都是根据实际问题出发, 尤其是现实中比较尖锐的问题,确保法律落地生根。同时切实与相关法律有机的衔接,搞好与铁路法,民航法等行业法规的衔接。

本次国防交通法的修订,标志着我国交通法又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一个更加完美,更加实际的局面。本法律的颁布,弥补了我国铁路法等方面的法律的不足,同时又很好的衔接在了一起,保证了国家长治久安的发展!(邹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