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8点51分,在湖南株洲火车站北站附近的铁路线上,一名70岁的老人在横穿铁路时摔倒,而此时一辆列车正在逼近,一名巡查此路段的辅警冲上前去,想要将老人拉起,却不幸双双被撞身亡。(来自:经视焦点)
据报道称,在沪昆铁路的下行线,打开了一个口子来供行人穿过。既然铁路轨道旁有防护网,为何会被打开?又是何人所为?如果轨道旁边的防护网一直是完好无损,人们是不是就不会贪图这一点点距离而舍身冒险,是不是就不会造成双双被撞身亡的惨剧。笔者看了一段热门评论,说很多地方的人不理解也不愿意多走几步路去涵洞或者是高架桥,一定非得把铁路防护网拆了横越铁路,今天封上,明天又给你拆了。可能住在旁边的居民还会埋怨这些封上防护网的人,以为他们故意不给自己行方便,你看我本来穿过铁路就到了对面了,可偏偏你将这里封上让我走了远路,真是不体谅我们。但,结合这类惨痛的事故,仔细想想,难道真的是不体谅吗?
我国《铁路法》有明文规定,禁止行人穿越铁路线路、翻越铁路防护网进入铁路;禁止在铁路线上行走、坐卧。由此可见,新闻中身亡的这名老人这种横穿铁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斯人已逝,这位老人不仅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还带走了一名见义勇为的辅警的生命。
生命诚可贵,血淋淋的教训摆在眼前,我们不能只沉浸在惋惜中,在这惋惜的背后,莫不是人们安全意识的缺失?
大家都看的出,这起事件并不是不可防止的,只要我们多走几步不横穿铁路就不会发生此类事故,人们的安全意识的缺失,对横穿铁路造成的危害,麻木不仁的心态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火车时速高达几十甚至上百公里每小时,在火车瞭望可见的范围内进行制动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莫非真的要等到来不及才想起自己的不该?
然而这也并不是一个人或者说一群人安全意识的缺失,在这个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的情况下,太多人的心里都没有一个牢固的法律意识,大家只图方便,说小一点横穿马路、损毁防护栏会危害到自己的生命,说大一点,这就是犯法!可是又有多少人清楚的意识到这时触犯了法律呢?
安全教育宣传不到位,加上《铁路法》虽然明文规定,可是防护栏一而再再而三的受到损坏的时候,却没有再加大力度严惩这些行为,导致人们对法律的不在乎,更加纵容了横穿铁路这类犯法行为。
在这些安全意识的缺口,我们要做的不是指责某一个人、申讨某一件事,而是透过这惨痛的教训,及时呼吁,遵守法律,切不可贪图享受一时的“捷径”,因为这条捷径通往的是一条不归路,而不是我们所要携手共筑的美好明天。
(笔者:谢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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