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为寻求刺激竟在铁路上摆放枕木危害运输安全的案件,当庭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某、孙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和四年。宣判后,两位年轻人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连称自己无知,庆幸没有酿成翻车的严重后果。(中国法院网 2016年7月9日)
近年来,逼停火车的事件五花八门,但违法的事实有人至今不清楚,剖析一次一次逼停火车的原因,除了无知和法律意识淡漠外,还有人存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有啥大事发生,好玩,新奇,刺激。被告人郝某、孙某故意在铁路钢轨上放置枕木,破坏铁路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发生脱轨、毁坏的危险,危害铁路行车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应依法处罚。
铁路是国家交通运输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犹如一部庞大而精密的机器,各部分工精确,配合严密才能让这部机器运转的高效而稳定,当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将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逼停火车不仅仅是一列火车延迟的问题,它影响整个铁路正常的行车秩序,还会导致多班列车延误,给铁路效益带来重大损失。而且,高速行驶的快车被逼停,其安全隐患惊人,若是更高速行驶的动车,对列车和乘客的伤害也是难以估量的。
《铁路运输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当事人,公安机关要进行立案调查。对个人要处以警告,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与国家经济、人民生命财产有着密切关系,要靠全社会共同维护。无知和法律意识淡漠造成的严重后果,一方面是无知惹的祸,还有法律意识淡漠所致的安全隐患。因此,树立强烈的安全防护意识,才是解决铁路安全问题的根本。国家、学校都应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社会、家庭也要承担起对孩子安全教育的义务,同时铁路部门也要对铁路沿线的群众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全民学习体制,让每一个人都有安全防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逼停火车的问题。(孙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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