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为寻求刺激竟在铁路上摆放枕木危害运输安全的案件,当庭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郝某、孙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二个月和四年。宣判后,两位年轻人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连称自己无知,庆幸没有酿成翻车的严重后果。(7月9号 中国法院网)
仅仅为了寻求“逼停火车”刺激,就至公共安全于不顾,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下场,为他们的无知缴了昂贵的学费。不仅他们,现在学多人因为不懂法,就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到最后尝了自己种下的苦果,再后悔不已,岂不是“亡羊补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们可怜他们因为这点“小事”,误了人生的“大事”,有些人同情心泛滥念他们初犯可否“网开一面”,殊不知因为他们的无知,差点酿成大祸,在公共安全和法律面前容不得 “姑息养奸”,否则就是社会的不负责任。所以,在他们炫耀自己的“成就”时,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俗话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其实因为不懂法,而以身试法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对孩子家暴的家长,有打架斗殴的未成年,也有拖欠工资的“老板”等等,等到大祸临头,就抛出“不知道违法”,摆出一副无辜的姿态,岂知法律搪塞哪能过去。
眼下正值暑期,正是“熊孩子”出没频繁的季节,这也给家长敲响了警钟,暑期安全教育切莫“亡羊补牢”,要早作打算。就在前不久,“熊孩子”就有闯祸了,三名少年居然爬进铁路栅栏,幸好铁路民警发现及时。有时候孩子的无知是天真无邪,但有时候他们的无知就会酿成大祸,这时候就需要家长放一放手头的事情,履行好为人父母的责任。
笔者以为,普法维护公共安全不能只靠有关部门唱“独角戏”,或者是搞几句标语了事,普法的主角因为是我们每一位普通公民,要走心,应该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不能让别人定生死,自觉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利益,做一个守法、护法的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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