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赶动车逾时强行进站被拒,一拳击倒客运员,成都华区法院17审判庭。站在被告席的徐明(化名)向原告席上的李茂(化名)90度鞠了一躬,表达了他的歉意,除了道歉之外,徐明要承担的还有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费在内的医疗、误餐、交通费等共计1127元。6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华西都市报6月19日)

该旅客的冲动,源于一次乘坐动车不愉快之旅,乘车逾时不听客运员劝阻,强行进站不成出手伤人。事实上,乘车逾时严禁上车是有相关规定的。按照铁路部门规定,旅客乘车一般提前20分钟至半个小时进站候车,在开车前5分钟停止检票。如果逾时,仍然坚持上车,就会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随着动车班次越来越多,客流的增大,不少乘客都养成习惯踩着点去赶车,而一旦路上堵车,很容易就耽误了进站验票的时间,耽误出行。

近几年铁路事业的发展,乘坐火车出行早已成为大众出行首选的交通方式。但在高速、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下,少数人依然无视铁路安全有关规定,对铁路安全缺乏认知,完全不注意自身素质。试想一下,假如铁路部门明知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仍要满足旅客要求,便是与“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背道而驰。安全是铁路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主管单位,铁路部门责无旁贷,各方面都切实履行责任义务,杜绝安全隐患。

该旅客被铁路公安行政拘留了二日,并赔偿了相关损失,向该客运员道歉,事情告一段落。为保铁路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单单只靠铁路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作为社会一份子,应自觉遵守义务,知法守法更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加强这方面的法治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的义务,加强自己的时间观念。“行与礼多,游于德先”出行以礼待人,游玩明德在心,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安全意识紧挂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