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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对等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2016-06-20 10:47:47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谢晓斌

近日,成都大二学生小胡下车后发现火车票丢失,出站时被告知需要补票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小胡对火车票实名制提出质疑。实名购买火车票丢失后如何补票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新华网6月20日)

购票乘车,天经地义。但购了票却丢了,要再购票才能乘车出站就似乎成了问题。乘车者言之凿凿,我买了票呀,不信,你可以通过核验身份信息查证。铁路部门也很是为难,现行规定,验票出站可没说验身份证出站,这就给想逃票者以可乘之机。看来,小胡同学的遭遇,不经意间给铁路部门的规定找出了漏洞,由此会倒逼铁路部门进一步完善出站验票的相关规定,该给小胡同学记一大功,以资鼓励!

事情到这可还没完。这个丢票的责任还没理清呢?妥善保管车票是乘客的义务,换句话说,购票乘车可不是光买了票就完事了,你还有妥善保管的责任,保管不善也是应当为产生的后果负责的,总不能丢了票把责任推给铁路吧,这不合情理。

其实说这些最根本的还是我们的诚信文化建设没到位。经济活动讲究的是诚信,而诚信是涉及当事双方的,必须基于平等的角度考量。不能看一方是弱势群体,就把砝码全压在另一方身上,这有违公平公正的基点。推行实名制购票没错,乘客凭票乘车出站也没错,乘客这样做了,就做到诚信了。铁路按照规定为遵守规则乘车出站的旅客提供服务,是铁路部门讲诚信的体现,前提必须是遵守双方事前约定的规则,只买票不妥善保管,能理直气壮地说自己遵守约定了吗?能毫不犹豫地把责任推给无过错的另一方吗?

话又说回来,丢失车票毕竟只是个小概率事件,只要铁路部门参照乘车前、乘车中的成功做法,及时出台相应补救措施,亡羊补牢,为时未晚。这样,既可以防止有人恶意逃票,也可以减少粗心旅客的损失,锦上添花,又何乐而不为呢?(谢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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