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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拳头为过期车票找理由

2016-06-03 10:39:1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马建林

5月27日下午,湖南省沪昆高铁韶山南站两名乘客因购买的车票过期无法检票,与客运员发生冲突后,叫来数十人将其车站工作人员打伤。(5月29日 中国青年网)

车票过期,究竟是谁的错?铁路火车票背面明文规定,火车票仅限当日当次乘坐,过期不能乘坐火车,同时也提醒广大旅客,如果不能按时乘坐手持车票列车时,按照规定时间到火车票售票处办理退票或改签手续,而并非不退回旅客的购票钱或不坐车就作废。作为一名公民,这些都是乘坐交通工具的基本常识,而不是铁路随便出台的“霸王条款”,再说这些规定很人性化,也都合情合理。但从上述情况中令我不解的是,这两名旅客为什么在明知是过期车票的情况下,不自我反思,自我补救,挽回损失,而是要硬闯检票口,强行登车,还为自己的错误行为动手动脚呢!其行为令人费解。

缺乏修养,就必须惩罚他人?视频中的打人者看似气焰嚣张,实际是个人缺乏修养、素质太低的表现,在公众场合大打出手,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周所周知,车站本来是人员集中的地方,为了旅客出行安全,不论是在进候车室时安全检查,还是在实名制核对身份证及火车票时,都是十分严格的,他们工作为铁路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者,是在维护广大旅客利益不受侵犯,他们的认真和严格不是“野蛮旅客”拿拳头来挑衅的,他们的职责不是用“暴力”修改的。

暴力打人,肇事者能占便宜吗?从表面上看,打人行为伤害了他人,给当事人带来了身心伤害,受伤的是被打的铁路“客运员”。然而,打人者也会因此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法律的严肃处理,所以打人者也伤到了自己。从深层次看,打人者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公共场所的安全一直是社会舆论的焦点,在倡导和谐社会的今天,文明出行已是新风尚。作为和谐社会中的一份子,更应遵纪守法、遵守公德,做文明出行的表率,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而不是戾气横生,动辄“出手”伤人,这样既伤人不利已,还破坏社会和谐。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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