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为寻求心理刺激,竟然两次报警谎称上海火车站有炸弹,最终陈某因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刑一年。法庭上,陈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本以为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却让自己走入违法的深渊。(5月24日 环球网)

在中国有一句老话叫:“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但这位“老兄”显然是把这个版本给“升级”了——“没有热闹创造热闹也要看”。但究其根源,还是对法律的无知所导致的“无知者无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291条第二款“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的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位老兄的恶作剧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受到法律的制裁一点都不冤。

众所周知,火车站、机尝码头、商场等都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极易引起混乱,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可能会造成群死群伤。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显然是对大众安全的不负责任。这已经不仅仅是“法盲”的问题,更带有一点“流氓”的性质在里面了。

从另一方面讲,当前国内外各类恐怖势力、恐怖思想不断渗透,已给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的冲击和影响。特别是像上海这样极容易成为恐怖袭击目标的大城市,警力十分有限。在处置此类虚假警报时必将浪费大量的警力资源,而且一旦这个时候其他地方真的发生了恐怖事件,必将会因为警力被浪费和分散而影响危机的处置。从这个角度讲,无论是无意还是故意,虚假警报事实上都已成为恐怖行径的一个“帮凶”。

另外,单就这起发生在上海火车站的虚假警报事件来说,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布置警力开展布控、疏散、排查等应急工作,火车站也采取了相应的紧急疏散措施,使相关的列车班次和许多的旅客正常的出行受到影响。而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可能还需要铁路部门来承担,进而成为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抹黑中国的口实。因此说,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恶作剧”在“蝴蝶效应”的连锁反应下,可能就会成为一场影响广泛的“舆论风暴”。

因此,笔者在这里想要奉劝那些有着“好奇心”和“恶趣味”的人,中国现在还有一句不算老的话叫:“不作死就不会死”。无论你是精神空虚无聊,借之寻找畸形乐趣,还是对社会不满,借由发泄私愤,这种“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的“恶趣味”还是“戒”了的好,要不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甚至会玩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