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零时10分许,汶水路、沪太路口的中环线高架道路发生严重车祸,交通受阻中断.事发时,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一辆装载十余米长预制水泥管桩的卡车(沪D39066),行至中环线(内圈)真华路至万荣路匝道之间时,发生单车事故侧翻事故,致使高架路段主桥面翘起损毁,桥面最大高差处约40厘米。(现代快报5月24日)
纠其原因,笔者认为是肇事车辆的严重超载。虽然现在法律法规三声五令严禁超载,但是总有些人不顾他人与自身安全,屡屡铤而走险。仔细剖析其中原因,还是无序竞争及利益驱动导致。第一,利益的驱动造成超载超限现象。受“利益至上”思想影响,“多拉快跑”已成为运输行业的惯例,在很多车主和驾驶员眼里只有经济至上,而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感。第二,行业的恶性竞争造成超载超限现象。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在油价与物价水平不断攀升的情况下,运价却长期徘徊于较低区间,车辆经营者之间相互压价,造成经营秩序混乱,形成市场恶性竞争。为了维持利润,只有在运量上增加,以更多的超载来减少亏损,陷入了“超载—运力过剩—压价—再超载”的循环往复、愈演愈烈的怪圈。第三,运输企业管理混乱,行业监管失控。货运车辆挂靠问题突出,货运企业监管责任不落实,运输公司每月收取一定的挂靠管理费,至于货车怎样运营运输公司不管,导致企业的管理责任难以落实,所以存在货车车主我行我素,想怎么装就怎么装,想怎么超就怎么超,除了行政管理的约束外,没有企业内部管理的任何约束。
笔者认为当今社会如果对违章车辆不严格管理,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严重不负责任。面对这个长期的社会问题,除了公安交警、公路路政、交通部门加大力度进行治理以外,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货运业主和驾驶人员自觉合法经营,依法运输。只有广大车主认识到超载超限的危害性,从源头上断绝超载超限行为,在保证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爱护公路基础设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公路和桥梁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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