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列火车通过长江大桥段时,铁路上方的高压电线突然发出一阵电光火花,列车随后停摆。经查,事故是因接触网上挂有塑料布造成放电引发火花,并导致T95次等三趟列车晚点30分钟左右。(5月22日《武汉晚报》)
生活就像一幕多彩的舞台剧,总是充满着意料之外的场景。气球、风筝、孔明灯逼停列车的事件还未完全禁止,塑料布也来“凑热闹”,逼停三趟列车。虽然迄今为止未有因它们逼停列车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发生,但又有谁能够保证这样的情况一定不会发生。即便是一百次一千次都没有伤到人,但只要发生一次,谁都不愿意看到,因为没人能知道自己是否是那个“幸运儿”。所以,每每看到这样的新闻,我们更多不是愤慨而是揪心。
那么,逼停火车缘何屡禁不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很多人对于风筝等逼停火车事件,更多的是当个热闹来看,虽然知道风筝等会逼停火车,但是更多的认为逼停了也是铁路部门的事,风筝等是否会缠上铁路高压线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二是对安全狭隘性认知,认为自己只要小心点不会让风筝等缠上铁路高压线,就算缠上了也没多大事,也电不到自己,最多风筝不要了,至于是否会给乘客带来伤害他们不关心;三是铁路沿线的治理力度不够,种植园、垃圾场等屡见不鲜,风筝、气球、塑料袋出现的几率太大,对沿线居民和单位犯事更多的也是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投入力度过校
风筝等逼停火车,不仅会影响列车运行给旅客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当事人更会面临法律的制裁。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道德阻止不了任性,但法律可以规范行为,一旦自己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必将承受法律的处罚。
前车之鉴,后车之覆。公共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参与进来,提高安全意识,用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做行为的底线。相关部门在做好安全思想教育的同时,也要依法严惩逼停火车的行为人,真正做到“杀一儆百”。这样一来,不仅塑料布不会再来“凑热闹”,气球、风筝、孔明灯也会黯然“退潮。望塑料布逼停火车事件划上“休止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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