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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票优惠问题应该引起关注并高度重视

2015-11-06 10:37:49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赵家毅

据《搜狐新闻》11月5日消息,近日,王氏兄弟等残疾人在成都车站购买前往德阳的火车票时,要求半价购票未果,当事残疾人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书,状告成都铁路局,法院于11月3日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审理。

这又是一起乘客状告铁路的案件。不久前一名浙大女生因车票遗失而被要求全价补票,进而将铁路告上了法庭,这一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因关注度太高,法院也因此将案件审理时间向后推迟。就在这一案件尚未尘埃落定之时,又有残疾人乘客再次掀起了波澜,手攥残疾人证和《四川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并以其为凭证,就自己没能享受半价优惠一事将铁路告上了法庭。面对“你方唱罢我登潮式的轮番“轰炸”质疑,铁路能否挺得住?

就最近发生的两起事件看,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被要求补全票款,一是没被优惠,相同之外在于,两件事都是乘客维护自身权益,都将问题的焦点指向了铁路方面的规定。就乘客状告铁路局的事情,从小了说,是某一个乘客的个人利益维护问题,毕竟一人一事涉及到的钱儿不多,但从大的方面看,这也不是一个小问题,既关系到类似群体的利益、同类事件的处理方式,同时还关系到铁路方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关系到铁路事业的未来发展,以及深化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问题。

至于铁路被告这件事情该如何对待,至少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量。一个是“怎么看”的问题。乘客维护自身权益而将铁路当成被告,从法治的层面讲,凡事都要讲法依法靠法,这再正常不过,这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故而不要对这样的事情用“异样”的眼光去看待;而铁路方面也要保持正确的心态,不能因乘客起诉而认为是人家“吹毛求疵”、“故意找茬”,多听一听民意,多找一找自身的不足,这对于铁路发展也不是什么坏事,相反却是利大于弊的好事。再一个是怎么办的问题。既然反复出现乘客质疑的问题,铁路方面就应该认真进行一下自我反思和自我查找,看一看实施的规定制度到底合不合实际?科学与否?而不是“冷眼旁观”,须知,任何一项制度和措施,都有着时代性、现实性,时代变了,形势变了,情况自然也就不同了,应与时俱进地进行修改完善制度规定,这也是必然之事,当然,如果规章制度科学而又合理,没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具体实际,这又是另当别论之事。

总之,乘客因车票遗失被要求补全价款和特殊群体没能享受到优惠,这都不是小事,理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和极度关注。(赵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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