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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意外险:这个“可以有”而且“应该有”

2015-11-02 14:54:5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赵家毅

据《网易新闻》11月2日消息,昨起,铁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正式起售,每张车票可投保1份,保费3元,最高保障30万元,旅客可自愿投保。这也是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自2013年元旦取消后,铁路部门再次推出人身意外伤害险。

自2013年元旦至今不过短短两年的时间,曾经中断了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险再次启动,然而,此险非彼险,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体现了一个“自愿”二字,意思是说,买不买这份人身意外保险,由乘车旅客自行决定,不再是强制性的与购票时一体式购置,这种做法给了旅客们以自由选择权,也是铁路保险方面的一大进步性标志。

强制与非强制之间,意义决然不同,收效也必然不一样。强制性的保险,就是说你必须买,没得商量;而反之的非强制险,乘客自己决定是买还是不买,“我的事情自己做主”式的保险,无疑体现了尊重乘客的意味。至于铁路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在2013年之前曾经存在过,后来因为各种原因被取消了,其中的原因我们不必追问“为什么”,但作为一种安全保障,这个保险到底应不应该存在呢?其实,从多方面、更深层次的角度来分析,这个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既“可以有”,而且“应该有”。

人身意外险“可以有”,而且是真的可以有。为什么这么讲呢?铁路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它与航空、水运和公路运输都是一种交通方式,作为“动”起来的工具,也就存在着发生安全危险性的可能,这算是任何一种事物都存在的一个正常的规律,并且,任何事情几乎都存在不可预见性问题和突发性问题,既然如此,当然就有购买保险的理由也就相当充分了。目前,许多行业和领域都推出了安全保险,各大保险公司也积极推出了安全险种,目的就是为了企业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便可通过保险来减少损失,提高抗风险能力,这说明,人身意外保险“可以有”。

人身意外险“应该有”,这个道理很显而易见。从乘客角度看,给自己买一份安全保险,就相当于为自己买了一个“安慰”和“保障”,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然谁都不希望发生不安全之事,但有些事情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既然买保险花不了多少钱,哪都能省得出来,在对待保险问题上,还真的应该严肃对待,不能吝啬。

当然,这次铁路再次推出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自愿的而非强制的,买不买由自己决定,不过认真思考之下,买一份保险还真是值得!(赵家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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