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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告铁路为哪般?

2015-10-20 21:36:35来源:用户投稿作者:周贺

近日,笔者从网络上了解到,浙江大学女学生陈绘衣乘坐火车时丢失火车票后,向列车乘务员出示了12306网站购票信息、购票成功的通知短信、身份证等,仍被要求全价补票,因“二次购票”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 本来是一次普通的火车票丢失重新补票的问题,却引起了数万人的围观和新闻发酵。

消息一出,立刻引来广大网友的热议,铁总也在此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很多网友说铁路部门是霸王条款,质疑补票制度的合理性,这是“铁老大”的遗风,一家独大。其实笔者想说,铁路部门没有那么“霸王”,只是依据条款办事,无可厚非。

实名制购买的火车票,不慎遗失后是否要重新买票呢?在整个讨论过程中,从民意上来说,是旅客陈绘衣占了上风,从制度与规定上来说,铁路部门占着理。有人说在已经进入实名制火车票的当下,还只认票不认人,有些不合时宜。但是笔者认为,其实事实刚好相反,铁路部门严格查验票正是行使了其监督旅客凭票乘车的职能,此次补票事件的产生,恰恰说明了铁路部门工作的严谨态度。试想,如果每个无票乘车人都以票面丢失为由拒不补票,那么铁路还有何管理可言?

旅客的粗心大意是“丢票”事件的一个主要原因。出站时没有车票,在出站口的时候补票是符合铁路局相关规定的。在进站、检票、上车前,旅客需要多次出示检验车票,在候车厅内,也有广播不断提醒人们持票乘车,保管好自己的车票,这样反复提醒还能将车票遗失,旅客自身也应该反剩即使有购买火车票的确认短信以及相关的确认邮件,也不能代表什么,因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会出现短信随意编辑的情况。丢失了车票可以在补,如果丢失了重要的物品,文件、合同呢,你要到哪里去补!

实名制车票不是为丢票而实名。铁路部门实行实名制从某种角度上讲,是有效打击非法贩卖火车票的行为。实行实名购票后,一个有效证件只能购买一张火车票,杜绝了票贩子大量囤积车票,高价倒卖的犯罪行为,维护了广大旅客的正当权益,改变了购票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实名制车票是预防和打击铁路沿线上各种犯罪有力保证。实行实名购票后,健全的安检体系和先进的仪器让一些犯罪分子无处藏身,可以起到事先防范的作用,让存在侥幸心理的犯罪和临时起歹心的犯罪大大减少,旅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实名制车票可以有效提高铁路客运收入。逃票行为给铁路每年造成多少损失无法统计,但是造成损失的事实肯定存在。实行实名购票后,不购买车票者也进不了车站,当然更上不了火车。把哪些以上车补票为名的逃票者拒之门外,减少了因逃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了铁路的运营效益。

铁路部门查验车票行使了其监督旅客凭票乘车的职能。作为一名旅客,我们应当理性看待铁路的相关规定,其实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旅客的权益和自身利益,是为了打击逃票的不法行为。补票事件的产生,恰恰说明了铁路部门工作的严谨态度。如果车站一遇到票面丢失,就为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每个无票乘车人都以票面丢失为由拒不补票,真正买了票的旅客的合法权益将如何保证?铁路也将遭受莫大的损失。

近几年来,铁路部门改革发展成果更是有目共睹,铁总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朝着人性化发展。 笔者认为,我们要正确理想思考“二次购票”,对铁路多些理解,对未多一些信心,铁路的服务会更用心,你的出行会更美好。(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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