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铁路公安处获悉,一福州籍女子王某,因错过乘车时间,急着到售票厅改签车票。因催促前面的男子快点,被该男子推倒在地,并踹了王某的腹部一脚,随后,其迅速逃离了现常民警随即联系莆田站派出所,莆田站民警找到刘某,随后刘某被带回福州。经协调,刘某向王某道歉,并作出经济赔偿。
此案件已告一段落,这里伤人的刘某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连带着相应的赔偿,动手打人总归不对,在大是大非面前,刘某身为错的一方是不容置疑的,这是其一,不必详谈。
然而,笔者认为从某些方面来看,孰是孰非仍是有待考究的,也就是下面的其二和其三。
其二,佛学讲求因果,就像万事有个先后一样,如果女子王某不是上前催促,而是好言相求,就算沟通不成最多是被拒绝的结果,而不会换来拳脚相加。我们买票排队本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了,前一位购票者在属于自己的时间内购票,只要没有结束购票,他人就无权干涉,女子王某虽说事出有因,但催促他人,满足个人需求本身就是一种错误,也是一种不遵守公共秩序,极不礼貌的行为,再说施暴人刘某,因女子王某催促从而恼怒以至于动手伤人换来了应有的惩罚,这对施暴人刘某来说何尝不是一种间接受害,因催促而生怨恨,女子王某被伤害是因为怨恨,那么产生怨恨的催促这时怎么无人问津了?是不是也可以说女子王某扰了刘某原本只想做个安静购票美男子的清闲呢?
其三,抛开打人事件的对与错,购票速度是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我们所熟知的售票厅,每一个的窗口都是一条参差不齐的“长龙”。购票30分钟才能排到自己是家常 便饭,因此错过最佳火车的乘客大有人在,这其中有很多原因,售票员方面;售票员态度消极不热情、懒于解答不耐烦,导致售票效率低下,直接影响乘客购票速度,系统方面;改签、退票、军残窗口或混杂不清,或共用一处,个别小站甚至经常窗口缺人而不自觉。如果这么来看,我们铁路售票也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尽管实行网络购票减缓了许多压力,就目前来看仍是杯水车薪,因为它更适用于年轻一代,而面对全体广大群众售票的铁路来说还达不到普及化、全面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铁路系统,完善购票系统,还有售票员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在这一面,我国铁路仍需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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