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沈阳、湖北荆州、广西梧州相继发生严重电梯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为吸取事故教训,保障在用电梯安全运行,铁路有关部门随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有人就此调侃说:这种安全检查毫无用处,搞形式、走过场,一人生并全体吃药,劳民伤财,还自己找罪受。 笔者却认为,面对其它行业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有针对性地在特定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在打“预防针”,是在提高“免疫力”,总比步人家后尘,再来“亡羊补牢”要好。
众所周知,每年的春节、暑期、黄金周、小长假期间,人们的出行呈几何级增长,在机尝火车站、旅游景点、购物商场等人流高度密集的公共场所,升降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各种现代化特种设备遍布各地,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方便、快捷、舒适的同时,也由于使用管理不善、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极易发生各种不可预知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势必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我国各类特种设备达936. 91万台,其中仅电梯就有300. 93万台,居世界第一,并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长。同时,特种设备发生的事故也在不断的增加,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国内其它行业相继发生严重电梯事故的情况下,对火车站这种遍布全国各地、人流高度密集、电梯使用频繁的公共场所,铁路部门如果视若无睹,不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预防,岂不是拿广大旅客的生命安全不当回事?在无法预知的公共安全问题上,以已然发生的事故案例为教训,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把功夫放在出现问题前的“预防”上而不是放在发生事故后的“补救”上,不正是针对不可预知因素可能带来的公共安全问题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吗?
不可否认,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定期检验对于发现电梯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但这种检验由于周期长,次数少,无法替代使用单位所进行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特别是在安全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安全检查,可以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切实保障安全的目的。同时,利用安全检查,还可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再者,通过安全检查,还可以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教育,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之警钟长鸣,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回看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公共安全事故,“东方之星”长江沉船、拉萨旅游大巴坠崖、各地电梯伤人事故等,每一起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随之而来的必是铺天盖地的公共舆论,各种义愤填膺、各种质问指责、各种口诛笔伐。而现在,就在多地相继发生严重电梯事故,铁路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安全检查的时候,又有人提出了怀疑、质问,甚至是冷嘲热讽。
笔者认为,对安全检查,不可简单地把它归类为行政管理方式,应该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势而异,不能一概而论,有了各种安全制度和可操作程序,没有监督与检查,这些制度和办法就有可能是“锁在抽屉里、悬在半空中”的。各种特殊形势下的安全检查,其最终的目的,是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共设备高效率、长寿命、安全可靠、经济运行,降低风险隐患,确保公共安全。 笔者在此呼吁,正确看待安全检查,多点理解支持,多点阳光讨论,才能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王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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