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24名“老赖”被省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将被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消息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这也是法院加大对老赖限制消费措施力度的一种手段。高院表示,从限制“高消费”变为“消费”,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对有效遏制抗拒和规避执行现象、缓解执行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老赖”,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这些人往往不是不具备还钱能力,而是因为某种原因故意不去偿还。“老赖们”的存在是一种转型阶段的社会现象,也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人们在道德诚信方面存在着的信用缺失问题。

衣食住行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生活需求。随着我国高铁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于一个生活在都市里的现代人来说,乘坐动车已经成为出行的首眩所以当限制老赖们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规定出台后,真正让老赖们感到了恐慌,从曾经千方百计“躲藏”到现在的主动找到法院,履行判决,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本质的转变。

其实对老赖们这种限制行为的规定,笔者是持赞同观点的。履不履行、什么时候履行应该尽的责任和义务,也不仅仅是责任人的个人行为。躲藏、抗拒、规避法院执行行为,会对社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出现“诚信恐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既然老赖行为具有如此大的危害性,那么通过加大对其限制消费措施力度不失为一种可行又有效的办法。说的更简单透彻一点,就是惩戒不是目的,诚信有时候是需要强制力做保证的。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要想更好的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我们每位公民都有义务履行自己的责任。当然作为老赖们,也不代表着“黑名单”将跟随他们一辈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们只是希望通过禁止其乘坐高铁等行为限制,让他们能尽快改正自己的错误,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生活随行,高铁相伴,“老赖们”,快些回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