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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高令”禁止乘坐高铁,是闹天大的笑话

2015-07-29 09:24:30来源:用户投稿作者:江枫

顾名思义,“限高令”即为高消费令。其实,发布“限高令”,最大的作用是震慑被执行人,通过限制高消费行为令其付出失信的代价。

27日,北京市法院系统首次依据新修订的限高规定对被执行人发出的“限高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向7名被执行人送达了“限制高消费令”。其中乘坐G字动车组列车和一般动车组列车就被纳入限制范围。当然,“限高令”能够很好对高消费的制约,提供了一种更具有操作性的执行方式,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力度,但是也要按实际说话,如果乘坐高铁也是高消费,笔者对此观点不敢苟同。

不得不谈的是今年春运高铁成为运输的头号主角,承载了铁路近一半的客流。不可否认,在中国大量外来工均处下中阶层,那么高消费就无从谈起,而首趟“农民工”高铁专列D4602次列车驶出广州南站,驰向南宁。“摩托返乡大军”变身高铁座上客,随着高铁线路的扩张,就连普通老百姓都能毅然乘坐高铁返乡,为何说高铁、动车被罗列高消费项目中呢?

高铁票价高低与否,难以阐述,笔者以贵广高铁线路为例,从贵阳北到广州南,全程864公里,历时5时39分,一等票价320元,二等票价266.5元,如此“贵”的票价让笔者脸面失色几分!这简直就是卖出了大白菜价,3毛至3毛7分一公里的价格,别说是营利,没有亏损已然是偷笑,所以说乘坐高铁被列为是高消费,那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明白,由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仅靠法院进行监督是远远不够,那就需要多个部门之间协调联运,才能更好地行使“限高令”,那么限高便要如实限高,此处通行要多方明确才能执行到底,好比今年春运期间,一辆双层大客车就是因为撞上“限高”栏,导致9名乘客死亡,司机还声称熟悉路径,堵车绕行,不料就因“限高”夺走生生的人命。

到底“限高令”多高才是高?平民百姓能消费得起的有多高?高铁无疑是普列大众出行的便利交通工具,甚至可以说它的出现是面对全中国人民,或许可以说面对全人类。

中国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引入市场经济,难免市场经济的财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聚焦效应,伟大工程师邓小平同志也曾经说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首先我们得厘清社会公平与财富聚焦之间的关系,“仇富”思潮不能与理性对待混杂在一起,在笔者看来,乘坐高铁出行是较经济的方式,省时优惠是高铁最大的优势,从广大民众的选择中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限高令”的尴尬无疑是监管的盲区、执行的短板,这就务必明确必需生活费用的界限,实现面的覆盖而非仅是点对点的打击,更不要弄出乘坐高铁是高消费的闹剧。(江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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