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明确增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内容与力度,包括增加对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的限制。(7月28日 中华铁道网)
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然而现今社会中存在了太多的不诚信,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产生活秩序和国家的国际形象。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相关法律是我国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为这一制度的出台喝彩!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如今又增加了限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毒奶粉”、“地沟油”、“苏丹红”等等一系列不诚信的商业行为已经让人们对不诚信的行为深恶痛绝,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不诚信行为仍然屡禁不止。今后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着走不快、住不好、玩不得的痛苦局面,面对如此严重的后果你还敢失信吗?
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相关失信行为限制的制度会不断完善,覆盖面也会不断扩大,不诚信行为会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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