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票除了作为旅客乘坐高铁的证明外,还有其他的用途吗?据7月3日《上饶晚报》报道:随着合福高铁的开通,上饶市及沿线城市陆续推出围绕高铁旅游的优惠措施。小小的一张高铁票,还是一张直通景区的优惠票。

使用购物券或是会员卡消费来享受商家的折扣服务,这在商品交易中早已成为司空见惯的营销手段,但将高铁票作为顾客享受折扣服务凭证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倒真的为数不多。这种由商家给高铁票赋予的新功能,初一听便令人产生出跃跃欲试的急迫感。

与其说商家狡猾,不如赞扬他们聪慧。我国每年有定期旅游习惯的人少之又少,一些普通民众,自己所在地附近的景点都没怎么游览,更别说那些驰名中外的大旅游景点,相比于早已将旅游度假作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西方国家,中国的旅游市场可谓前景广阔,而横在商家与潜在顾客之间的鸿沟也愈加明显,如何调动这些潜在顾客的游览欲成为商家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高铁网络的日趋完善,恰巧给了商家一个“投机取巧”的机会。

城市接入高铁,除了提升城市的现代化形象、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外,最主要的是带来了更多南来北往的旅客,这些都是商家潜在的顾客,他们与城市的交集首先便体现在车票上城市的名字,因而车票也多多少少赋有了一些地域特色,从而给了商家一个活动噱头,但这些条件还不足以成功举办活动,最大的关键点在于车票背后蕴藏的强大的铁路品牌权威性和号召力,商家如此利用车票的剩余价值,既提升了城市知名度,增加了景点人气,又给游客带来了方便的服务,可谓之一石三鸟。

笔者认为,这种以车票作为活动凭证的做法,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扩展,甚至引入到旅游产业之外的其他领域,当然,也不一定完全由商家发起,铁路部门也可和合法商家合作共同举办,利用铁路强大的品牌效用,让旅客内心最大程度的感受到活动的安全可靠,从而充分调动旅客的消费欲,除了额外赚取品牌利润,弥补铁路发展资金的不足外,还可活跃市场经济,于各方均是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