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于天气转暖,春耕在即,加之清明节临近,一些居民(村民)在铁路沿线放火烧荒、明火祭祀等问题凸显,火情不断,危及行车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沈阳晚报3月31日)为了确保铁路的安全运输,铁路部门和公安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向铁路沿线的村民宣传,也在线路两旁每隔一段便立有“禁止烧荒、放牧、明火祭祀……”的警示牌。但总有一些村民为除去田地里“多余”的剩余物或杂草,图“省事”,不顾劝告或禁令,依然“我行我素”,导致火势蔓延铁路保护区和浓烟影响列车司机视线的事件出现。众所周知,铁路两旁都是树或荒草,如果出现火种,遇到大风天气,极易火势失控,造成火灾事故。容易烧坏铁路线路上空的通信、信号线路,列车驾驶人员的瞭望视线也会受到,影响严重时会造成列车被迫停车。同时烧荒易造成空气污染,大量焚烧秸秆和杂草会产生浓烟,造成空气中二氧化碳及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等有害物质增加,损害人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明确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于我们来说,如果因为图一时方便而承担法律责任,可就划不来了。遵纪守法是我们民众应尽的职责,为了保护铁路的行车安全,也为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就让我们停止这种“任性”的行为吧!(尹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