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男子詹某坐上火车后,嫌火车开得慢,心生不满,竟然谎称身上藏有炸弹,引发整节车厢旅客恐慌不已。昨日,记者从合肥铁路警方获悉,由于涉嫌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詹某已被行政拘留。2015-03-03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月26日17:25,詹某在江西九江火车站登上了从广州开往合肥的T3090次列车,坐在2号车厢36号座位。火车快要到达宿松时,詹某突然拉住乘务员大声说:“我身上有炸弹!”经警方查明,是场虚惊,詹某交代,感觉车开得太慢,心中不满,问了几次乘务员为何开这么慢,对方也没有回应,“于是我就开个玩笑,想引起他们重视。”

笔者认为,这是典型的法律意识淡漠,法制观念差,这样的人虽为个案,但造成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却是巨大的,近年来,不断有个别人,在火车和飞机上制造虚假恐怖信息,究其原因多为开玩笑和发泄不满,一女子为此被判3年多的有期徒刑,2011年10月13日女子为阻丈夫离婚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获刑3年,据交代,女子说,就是想报复一下丈夫,我当时确实没想到后果如此严重,只是觉得这样吓唬别人很好玩。但法律是无情的,丰台法院通报了该案的判决,该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小玲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有律师表示,屡次出现因信息威胁导致非正常返航事故和火车晚点,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公众对新增罪名“散布恐怖信息罪”还未形成足够认识。另外,在惩治力度上整体还显轻微。“目前类似案件的惩罚多在两年以下,火车上的案件一般以拘留为主,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欧洲等国家对此类恐怖信息散布者的打击力度很大,会直接将他们列入航空或{火车}黑名单。”

     笔者呼吁,开玩笑和发泄不满,千万不要在公共场合随心所欲,{太任性}更不能在{大众交通工具上}公交,火车,飞机上,在思想认识上,清楚意识到这是“严重的犯罪”温馨提示,开玩笑分场合,否则罚款和牢狱之灾等着你,到时就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