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7月开始,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工作,公开曝光“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形成制度化。去年,全省1.5万多“老赖”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000多人被限制买机票,400多人被限制买软卧车票。(黑龙江晨报)
“老赖”一词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老赖,对于我的理解来说,应该是不讲诚信,没有信誉之人。
谁都知道,跟老赖办事、交往很不靠谱,因为他不讲究原则和底限,总是从个人利益或者喜好出发,出尔反尔,没个准信,跟这种人在一起,总有如临深渊、如屡薄冰的感觉,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会被他“咬”一口。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愿意碰到这样的人,更不愿意与这样的人有任何交往。这种人就是不受欢迎的人。
为了惩戒老赖,去年黑龙江省就有5000多人被限制买机票,400多人被限制买火车软卧火车票。现在,只要“老赖”上网购买“软卧”火车票时,系统自动弹出对话框:“订票失败!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某某某不可购软卧车票。”
对于这样的处罚,很多人都会竖起大拇指。因为对于那些不守信用之人,如果没有约束,就等于放纵了他们的行为,同时,对守信的人也是一种伤害。比如,还让这些人正常去买飞机票、火车票,就等于让其他人失掉了正常出行的机会,因为老赖随时可能会耍赖,不但影响了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而且还让无辜的人们遭受损失。所以对老赖们采取限制购票的处罚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社会也期望通过这种教育方式警醒他们,不要再做伤害别人的事。
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为一个有责任感有良知的人都应该主动遵守信用规则。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美好的中国梦才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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