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铁路局对外通报仅2015年1月1日至今短短20天时间,成都铁路局管内共发生近20起因旅客在动车组车厢或洗手间吸烟引发烟雾探测器报警,导致列车紧急降速运行的事件。(1月25日 《成都商报》)

从新闻的报道中可以看出,有很多旅客因为受不了“烟瘾”煎熬,动车组内吸烟的现象屡禁不止。宣传禁烟的可谓像和尚念经似的唠叨频繁,但为什么旅客还是有恃无恐,明知故犯呢?在这其中,并不是烟瘾不可克制。而是吸烟者对动车禁烟的规定充耳不闻,一味的图自己的快感,完全把列车上其他旅客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熟视无睹,一方面是对法律制度漠视,一方面折射出个人的社会观念缺失。

再说,201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社会,完善法治制度,可见依法依规办事,遵纪守法是一个社会公民必须做到的,同时,也反衬出普及法律和有关规定的重要性。当然,从动车禁烟条例也衬托出旅客安全出行、温馨出现的局面不能铁路部门“一个人的旅行”。

在铁路高铁网还未完善之前,铁路开行动车组列车,就加大了禁烟的宣传。特别是随着2014年1月1日国务院发布《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动车或在列车禁烟区吸烟是违法的,首次对动车上吸烟行为的处罚办法做出明确规定。这是为了保证旅客的安全,也是保障动车组的安全运行。这就好比飞机上不能使用手机打电话一样,因为使用手机无线电会干扰飞机的飞行,给航空器带来影响。

这就好像动车吸烟,尤其是在动车封闭的环境中吸烟更是破坏了车厢内的环境,危害其他旅客的身体健康不说,如果是造成列车起火。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的可燃物燃点约200~300℃,而烟头的表面温度为300~400℃,中心温度达到700~800℃,所以燃着的烟头掉在这些物品中很容易引发火灾,一支香烟持续燃烧的时间约为10~15分钟,如果未熄灭的烟头掉落在纸张、棉花、麻绳、橡胶、化学纤维、木刨花、木屑等可燃物中会引起长时间的阴燃,并散出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在数分钟内就能夺人性命。况且,动车组速度快,内部结构密封,如果吸烟而引发火灾,那么随之而来的危害性也就特别大。

    笔者想说,吸烟是个人的选择,但在动车上吸烟,一但威胁他人出行安全就已突破了道德的底线,触犯了法律的红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不是摆在桌上的花架子,动车禁烟有法做支撑,吸烟者绝不能因为个人的私欲,短暂唏嘘的快感,而因此遗憾地面临500元至2000元罚款,更甚者可能处行政拘留的处罚,孰轻孰重,明白人都看得懂。

    当然,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完善法治社会制度,违法就得受到惩罚的舆论需要加强,固守法规的尊严,才能避免更多火灾惨剧,条例只是约束,只是一个引导性的作用,更多需要旅客道德意识的提高,认识到列车上吸烟的危害,而不是看重处罚的金额,不能畏钱,而应畏法。(匡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