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县供电公司下属的一名所长,率众在该县城“英皇会所”消费,酒后打砸该KTV,并扬言“给你们停电,让你们知道知道电老虎的厉害”,导致淇县北环、南环、上街和红旗路等,全城城区近1/2区域断电,共计3000—5000用户停电长达6小时。(11月9日《法制晚报》)
众所周知,因为东北虎是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所以受到国家严格的保护,任何人禁止捕杀。对牛羊被老虎捕食的农民由国家给予赔偿。然而,“电老虎”也是保护动物吗?为何权力如此之大,稍有不爽就会出口伤民?而对滥权者如果止于通报批评、罚款、撤职、待岗、扣发绩效等惩戒, 无异于罚酒三杯,更像是变相保护。
无论是从处理的依据,还是处罚结果来看,目前的处理,更多只停留在“家法”的层面。且不去评判此般内部处理决定是严厉还是宽松,是否“护犊子”,但很显然,这起事件的处理,绝不该到此止步。歌厅滋事、擅自制造半个城市电力瘫痪,叫嚣“电老虎厉害”的电管所长及其从众,触犯的不仅仅是内部规程,还涉嫌触犯国家法律。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更没有特权,无论你是“老虎”还是“苍蝇”触犯了法律就应该收到法律的制裁。
究其原因,“电老虎”的特权思想是由垄断经营而产生的怪胎,由来已久,深受公众的诟病。而整治特权思想,不仅仅需要内部的规范、制约和监督,还需要市场的竞争,更需要依法治企。当前,国家已经走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只有主动祭出法律重拳,才能灭了“电老虎”的威风,只有把“电老虎”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才能不再出口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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