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子心切莫让“爱超重”
近日,笔者看到一则这样的新闻,一位父亲从佳木斯乘火车到北京看望自己的儿子,全程车票是355元,在出站的时候被告知行李(老家的大米和蔬菜)超重91公斤,补票就需192元。赴远探亲本是一桩让亲情升华的好事,奈何行李超重,这这段快乐的探亲旅程生出莫大遗憾。“车票才花355元,补票就得192元,这收费标准是怎么算的?”这位父亲充满质疑的向工作人员询问。
古语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旅客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
对于规格或重量超过上述规定的物品,《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车站人员有权在发站禁止旅客进站上车;在车内或下车站,超重部分应补收四类包裹运费。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价值低于运费时,可按物品价值的50%核收运费。“我们一般会在下车站对旅客行李进行检查。如不办理托运,到站后再补交运费,价格可能更高。”一位铁路工作人员这样说到。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铁路已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每年铁路方面就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保证旅客能有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出行环境。笔者在乘坐火车的时候,有过这样的感受,就是一些旅客背着超大的行李包在车厢的有限空间里穿梭,自己满头大汗,还影响到了其他旅客的乘车舒适度,甚至是安全。近几年来,已出现多起行李砸伤人事件。细心的旅客也许会发现,在火车票背面的“铁路旅客乘车须知”第二条提醒,成人旅客乘车时可免费携带20千克以内,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动车组列车130厘米)的物品,超过规定需办理托运。托运超过规定的行李物品,价格相对较低,且较为安全,又不影响出行的舒适度,何乐而不为呢?
与此同时,铁路方面也应加大对铁路知识的宣传,使旅客们能够不盲目乘车,有目的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乘车方式,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出行环境。近年来,铁路方面陆续推出了“高铁快递”“卧铺半价”“老人优先下铺”等等一系列便民措施,在民众为之叫好的同时,也应该让更多的人去了解、去知道,这样才能惠及更多、更大利益群体,也有利于铁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彭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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