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网络上了解到,长沙旅客何奎在乘坐武广高铁时,火车票不慎在车上遗失,就在其出站时,铁路工作人员要求其重新全额补票,并称这是铁路部门的明文规定。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何奎只好在出站口又重新补了一张火车票。过后何奎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重新购票票款和2元手续费,并索赔1元。2014年10月19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向原告退还重新补票票款。
消息一出,立刻引来广大网友的热议,铁总也在此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很多说铁路部门是霸王条款,质疑补票制度的合理性,这是“铁老大”的遗风,一家独大。其实笔者想说,铁路部门既没有“霸王”也没有“转嫁风险”,只是依据条款办事,无可厚非。
在笔者看来,这一事件之所以成为新闻,首先,其主要原因是其状能够胜诉,引用当事人的话“通过这一案件,我明显感觉到了,现在的司法环境好多了”。是的,胜诉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当下的法律环境好了,民众有了一个能够申请正当权益的途径。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其次,媒体舆论普遍有所谓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倾向,尤其是在遇有涉及到政府机关或者大型企业与普通民众纠纷之时。
铁路部门查验车票行使了其监督旅客凭票乘车的职能。作为一名旅客,我们应当理性看待铁路的相关规定,其实这些规定是为了保护旅客的权益和自身利益,是为了打击逃票的不法行为。补票事件的产生,恰恰说明了铁路部门工作的严谨态度。如果车站一遇到票面丢失,就为旅客办理退票和改签,每个无票乘车人都以票面丢失为由拒不补票,真正买了票的旅客的合法权益将如何保证?铁路也将遭受莫大的损失。
旅客的粗心大意也是一个主要原因。出站时没有车票,在出站口的时候补票是符合铁路局相关规定的。在进站、检票、上车前,旅客需要多次出示检验车票,在候车厅内,也有广播不断提醒人们持票乘车,保管好自己的车票,这样反复提醒还能将车票遗失,旅客自身也应该反省。即使有购买火车票的确认短信以及相关的确认邮件,也不能代表什么,因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会出现短信随意编辑的情况。丢失了车票可以在补,如果丢失了重要的物品、文件呢,你要到哪里去补!
作为一个涉及国计民生的行业,铁路的政策措施是相当慎重的。对于刚刚改革起步的铁路,这样的一个庞大的交通运输体系,在短时间内更不可能达到我们理想的那个需求高度。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都不可能在短暂的时间内达到尽善尽美,一个规则的建立,是经过长期的、事实的检验,需要一个时间的过程。
近几年来,铁路部门改革发展成果更是有目共睹,铁总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品质,朝着人性化发展,我们要正确理想思考。抱怨铁路霸王条款的人们,对铁路多些理解,对未多一些信心,,这样的一件小事,变为铁路方冠以“霸王条款”这样的称谓,确实有失公平。
(作者: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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