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和几位现场工人聊天时听他们说起这么一件事:为了完成考核指标,某单位一位机关干部午夜时分蹲守在站场角落,却被一位发现他蹲守的检车员用石头砸伤。检车员是否存在故意我们暂且不说,这件事暴露出的问题就是硬性考核指标定得太多,造成干群关系紧张,长此以往,将不利于铁路运输的安全稳定。

    一般说来,任务可以定指标,而考核罚款不宜定指标。因为任务可以通过领导部门的合理预见和广大职工的通力合作来共同完成,而在工作尚未开展之前,就无法预见哪个部门会发现多少条以上的安全信息,也不能要求哪些干部要完成多少条以上的安全信息。如果上级领导一定要给下级部门不分青红皂白地定考核指标,那就是不符合客观实际,也不是按客观规律办事。铁路企业一些机关部门的干部不能像业务科室那样频繁接触到现场,硬要完成考核指标很困难,所以才会出现上面说的情况。有些干部完不成考核指标,只好向质检、验收等信息多的安全部门要信息,这更不符合企业管理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应该说,考核罚款仅仅是企业的一种管理手段,不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考核要实事求是,在检查中发现多少问题就解决多少,不能想当然地乱定指标。有关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并且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才能防范类似事件再度发生,从而提高质量保证安全,确保铁路运输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