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铁路列车冠名的新闻层出不穷,引发各界热议。赞同者认为,铁路总公司作为市场主体,旅客列车具有强大广告聚合效应的移动载体,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商业规则,冠名做广告无可厚非。反对者认为,铁路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不宜过度商业化。更有甚者认为,旅客列车被冠名了,有了一些收益,铁路应该将这些收益分红,用以降低动车票价。

看到这铺天盖地的网络舆论,笔者不禁想问,旅客列车冠名有何不可?真的是有那么大逆不道么?

在过去,铁路被赋予的公共属性的符号太多。受此局限,商业开发的进程颇为缓慢。可是,我们不能拿这种公益责任束缚住铁路发展的手脚。临近国庆小长假,铁路部门发布的消息显示客流又将破纪录,显然乘坐火车出行已成为广大人民的首选。如此,庞大的人口基数正是旅客列车媒体最有效的受众覆盖范围。列车冠名表明铁路在企业化进程中又迈出了一大步,是铁路走向市场,走向商业化运作的新起步。

事实上,出售冠名权是一种合理开发企业本身资源的行为。对于企业来说,合理地开发企业本身的无形资产具有积极意义。最明显的就是电视台的各档节目,都是被企业冠名赞助。看看我们生活的周围,无不被广告所覆盖,飞机上有,出租车上有,地铁上有,公交车上有,从宣传单到车体喷绘,从LED显示器到移动媒体平台,广告的形式五花八门,就连北京奥运会主场馆鸟巢都将所属的84个包厢出让冠名权。

再说来,作为铁路部门,旅客的乘车的安全和乘车的质量是必须保证,而一个企业的良性运转和发展便是对自身和消费者最大的负责。因此,即便是旅客列车被冠名,也丝毫不会影响铁路服务质量,甚至还会因为铁路收益增加带来更好的服务。

因此,动车冠名,不过是一个后起之秀向前辈们取的经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也没有那么“大逆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