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状告国家铁路局的律师董正伟收到上诉状,一审败诉的国家铁路局坚称公开信息非自己职责。此前,董正伟不满退火车票被扣20%退票款,向国家铁路局申请公开退票成本等信息却遭拒,之后提起行政诉讼。(京华时报9月20日)。

退票费的各种改革由来已久,在2011年曾将退票费由20%改为5%。但在2013年春运时全国铁路日均接受退票46万张。而且这些票大多都是在开车前的几个小时退掉,也就是说那一年的春运,因为退票问题,每天大约阻碍了40多万人回家团聚的脚步。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多数是“占票族”和“黄牛党”。

痛定思痛的铁路部门,在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火车票梯次退票方案。即“在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火车在长途运输中安全、快捷、方便、低廉的特点,注定它还将长期服务于大众。其实这也是造成火车票供不应求的根本原因,虽然短期内“一票难求”的局面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但是我们至少看到了铁路部门的努力,因此,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愤慨,哗众取宠的炒作更是没有任何意义。

对于铁路退票费率,我们还是追根溯源,弄清楚它的初衷目的及社会反映,再做质疑也不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