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退票被收取20%服务费,律师董正伟要求国家铁路局公开定价信息和退票成本信息遭据,起诉对方。经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国家铁路局败诉,被判对原告公开这份政府信息。(据9月11日新京报报道)

2011年9月25日,延续执行数十年的铁路火车票退票费标准由票额的20%降至5%,这是铁路部门践行“人民铁路为人民”实施的一项惠民之举,让利于真正需要退票的旅客,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原本想当一回“好人”的铁总,未曾想却给了火车票“黄牛党”们可乘之机,为其牟取非法利益“创造”了更多的空间,退票量持续攀升,运力极大浪费。

据统计,调整退票费标准后,2012年1月1日至7月15日,全国铁路日均退票量同比增加77.6%。退票量增加的原因大致有两个因素:一个是不少旅客同时预订多张不同时间、车次、席位的车票,等到临走才退掉多订的票,反正退票费低;另一个原因则是退票费降低后,火车票“黄牛党”们加大囤票,造成退票量增加。退票量的增加,尤其是临近开车时产生的退票很难再次被卖出,造成了铁路运力资源的极大浪费。铁路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2013年9月1日,再次对退票费标准进行调整,实施阶梯退票收费标准: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10%;不足24小时的,收取20%。

对于退票费标准的上调,广大旅客直呼太亏,也正产生了律师董正伟状告国家铁路局,要求公开退票成本的事件。这也符合人性的心里——好处当然多多亦善,想要让人多掏腰包自然很难。但要说铁路火车票经下调再上涨,原因也都由旅客或唯利是图的“黄牛”所致,原本是正常的购票乘车行为,却要无端造成大量的退票,可谓好人难当。为有效遏制大量退票的发生,铁总采取措施理所应当。

说到公开退票成本,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但此种成本的计算却实有点难,也许有人会说:难,那是你的事。如果真要核算退票成本,想必退票费的标准远远在20%之上。试想,一张200元的火车票,如果在开车前24小时退票卖出的概率为100%,那么开车前1小时退票再次卖出的概率只有50%,仅铁路客运收入就可能损失100元,还不含其他人工服务费。想想,如果铁路真能公开退票费的成本,按远远高于现在的标准收费,旅客又当如何?……(刘衍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