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铁路公安处获悉,9月9日上午,两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火车票、进站的旅客被深铁警方查获,两人或将面临被治安拘留的处罚。(9月11日中国新闻网)
据了解,两名面临被治安拘留的旅客是湖南人罗某和叶某,他们来到深圳北站准备购买车票去厦门时,在广场碰到一“黄牛”,该“黄牛”称,收取少量手续费可以为其提供他人的车票和身份证。罗某和叶某担心使用他人身份证和车票进不了站。该“黄牛”故作神秘地说,北站客运员少,查不过来,一定能混进站。两人听信“黄牛”的话,高价购买了他人身份证和车票后,低着头想混进站,没想到一到进站口就被逮个正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因为“黄牛”的一句“没问题”,这哥俩儿不仅花了冤枉钱,还可能接受治安拘留,真是不值得!罗某和叶某肯定也后悔莫及了,但是买不到后悔药,既然选择了错误的道路,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自从火车票实名制购买、乘车规定出台后,“黄牛”这个词似乎已经慢慢淡出了我们的视线,因为铁路部门一系列举措不仅是为了旅客方便出行,更多的是防止“黄牛”积压囤票,违法获利。
这次事件,处罚力度很大,这样的好处就是,让旅客清醒的认识到,不仅违法囤票卖票的黄牛有罪,就连购买黄牛票的旅客也要受到惩罚。
如今社会,遇到高峰客流期间,出行难,的确是一票难求,但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大家提前在网上订票或电话订票,或者选择合适的中转站及时中转换乘,都是非常方便快捷的。
人间正道是沧桑。笔者认为,只要你行得正,走得直,就不会被“黄牛”的谎言所蒙蔽。由此,我们以罗某和叶某为鉴,一定要遵守规章正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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