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在由长沙开往南昌的D118次列车上,一男子在无票乘车被发现移交经停站后,再次强行闯车,鉴于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列车正常次序,列车终到南昌后,男子被移交给南昌车站工作人员处理。最后男子不但补齐了票款,还被加收了票额50%的罚款。(9月4日  中国广播网)

不知从何时起,逃票竟成为一些人乐此不疲追求的生活小乐趣。在他(她)们看来,抓着了大不了低头补个票,对方也不敢把自己怎么样;抓不着却走了运,剩下的钱不仅可以给自己加道菜,还能为枯燥的生活带来小小的刺激。

笔者根据多年的乘车经验,发现逃票人被抓后往往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低头不语型”,这类人在被抓住后,会脸红、低头,不作辩解,乖乖地按规定进行补票;“泪眼求饶型”,这类人通常会用钱包被偷、口袋无钱、第一次等等为开场,继而面带泪水,向你求饶,以博得同情,见实在躲不过去也会乖乖补票;“俐齿狡辩型”,这类人会为自己的逃票行为找出各种借口,同时又软磨硬泡,伺机找出对方身上的漏洞,让他们乖乖补票还需要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撒泼耍赖型”,这类人不仅会颠倒黑白、怒目相对,更会撒泼耍赖、恶语相向,明明摆着一张泼皮无赖的嘴脸,却把对方摆在了被告席上……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曾明文规定:对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等行为,铁路部门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还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但很多胆大之人仍会以身试险,全然不把铁路的规章制度放在眼里、记在心上。

眼下可好了,自9月1日起,伴随着全国各地铁路部门相继启动的“铁路乘车诚信管理系统”,意味着无票乘车者的好日子已经到了头。笔者希望,铁路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乘车环境,用人性化的亲情服务赢得更多的赞许和良好的口碑。

笔者认为,只有将不良行为与个人的诚信完美对接,才能有效地抑制不良风气的滋生和蔓延,才能真正减少与当代社会文明不和谐的音符。(文/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