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8月11日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提出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以自主开发、转让、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鼓励铁路运输企业对既有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促进铁路建设投资等主体对新建铁路站场及毗邻地区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提高铁路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能力和收益水平。

如果说此前的种种政策是在给铁路地产开发指明方向的话,这一次的《意见》出台无疑提出了开发范围和具体措施。通俗来讲,如果说铁路部门此前是“雷声大雨点小”,那么现如今可以迈开步伐大踏步前进了。可以预计,通过实施铁路用地及站场毗邻区域土地综合开发利用,中国铁路必将能够以土地增值收入盘活现有资产,进一步推动铁路建设,深化铁路改革。

伴随着《意见》而来的是社会上层出不穷的质疑声,有的认为铁路既然获得了地产开发权,会不会摇身一变成了房地产商,搞起“土地财政”;有的认为铁路沿线地产开发利用价值不高,是食之无味的“鸡肋”;还有的认为铁路的资金能力连维持自身建设都步履维艰,再谈地产开发岂不是痴心妄想。

实际上,这些都是对铁路地产开发的片面认识。首先,当前铁路正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既然是从计划体制向市场导向转变,就不可避免地要遇到“自负盈亏”这个问题。既然是要“自力更生”,铁路地产作为铁路资产的一部分,就没有理由不参与到铁路的经营活动当中去。开发铁路地产一方面支持了铁路建设,缓解了国家财政压力,另一方面还刺激了社会经济发展,这样的“土地政策”何乐而不为呢?其次,火车站附近是传统意义中的“黄金地段”,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抛开这个不说,铁路的存在就是要让没有价值的地方变得有价值,或者让有价值的地方变得更为超值,铁路地产附近的商机不是在“坐等”,而是在“创造”。第三,资金当然是当前地产开发的一大制肘,但是细细研读此次公布的《意见》就不难发现,铁路地产开发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有自主开发,还有转让、租赁等形式,加之大量社会资金的参与积极性,笔者认为,只要措施得当,就不难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总之,铁路深化改革万变不离其宗。铁路地产开发获益了,铁路自身也必将受益。与此同时,中国铁路便更有底气和实力去“涉足”更多的地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归根结底,受益的还是咱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