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吉林省长春市的一对年轻夫妻,在沈阳北站使用伪造的《残疾军人证》购买高铁火车票,被沈阳铁路公安机关查获,夫妻二人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6月25日 辽宁法制报)
原来6月22日上午9时许,这对年轻夫妻手持从假证贩子手中购买的假《残疾军人证》,来到沈阳北站南售票处,购买了两张沈阳北至长春的半价高铁火车票,共“省下”了140余元。谁知就在二人即将离开售票处时,却被沈阳北站派出所的两名执勤民警叫住。经盘查,民警发现这二人涉嫌使用伪造证件购票,遂将其带到派出所进一步审查。最终的结果是,沈阳铁路公安处依法收缴了两名违法行为人使用的两本伪造证件,追缴其已购买的两张半价车票,并依法给予二人行政拘留处罚。
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避免不了会因公受伤致残,残疾军人证就是这些军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国家对这些残疾军人出台了很多优待政策:凭残疾军人证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时除了提供优先购票外,还可享受正常票价一半的优惠;凭残疾军人证可免费乘坐市内的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等交通工具;凭残疾军人证在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时享受优待等等。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持假证件获取不当利益和优待的行为涉嫌欺诈。若以假证件扰乱社会秩序,将受到治安处罚。若以假证件骗取他人财物,达到一定金额,则应负刑事责任。如果发现有人持假证件牟取不当利益,任何人都有义务举报。
看到新闻中的这对小夫妻,为省下区区140元却换来了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相信很多人除了和笔者一样在为他们感到叹息和不值外,更引起了深深的反思。
社会要进步,就离不开人类的文明。一次、两次的侥幸可能会为你省下金钱、带来方便,但殊不知欲望的满足会令人愈陷愈深;不幸被抓,除了会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外,还会让自身的形象受损,为原本清清白白的人生留下一处污渍;仔细想想,究竟是孰重孰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知道冰冻三尺并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只有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快快乐乐生活才能让你拥有一个更加精彩的人生。(文/迎春)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所转载内容之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