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大家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恐怕就是实名制火车票退票的问题了,这不仅在网上还是现实中都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实名制不予以退票的规定反对的声音几乎是占了大多数。那么笔者今天就来谈一谈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后不予以退票这一规定是否合理。
火车票丢了,但是不能退。这样岂不是白白的损失了几十甚至几百块钱吗?那我们是不是都希望票丢失后能退全额票款哪怕一半的票款也好呢?我想这样的规定都是大家希望看到的。但是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下面我列举出来的这种情况,“因为目前还没有联网,在列车不定员的时候,无法识别你这张票是否已经退掉了。”铁路相关人员解释说,在目前无法网络监管的情况下,有可能出现旅客凭身份证就退票和改签后,再拿原有的车票去上车的情况。
这种自己故意隐瞒而去退票或者改签的情况谁也不能打包票肯定不会发生。因为总会有一些人来钻这个法律的空子,不仅在中国会有这种人,乃至全世界也同样会有这种人,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误以为我是针对咱们国人来提出的这个问题。
由于铁路网络购票和实名制是近两年的新生事物,再加上乘车人多和复座情况比航空要复杂的多,网络并不能进行全面的监管。“火车上经常有买短乘长的情况发生,这些全要靠铁路工作人员检票,给日常的监管带来很大难度。正因为是新生事物,在初期肯定也会有一些弊端,这是在所难免的,我相信通过网络建设的完善和诚信体系的建立,那么上面的这些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再来说一说“再买一张票”这个问题。铁路部门规定,乘客丢失车票后可于车站停止检票20分钟前在车站值班主任窗口办理挂失和补票。办理时,须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原车票乘车日期和购票地车站名称等,经车站确认无误后,须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车票。
上车后,持新车票乘客应向列车工作人员声明,在到站前由列车长确认该席位使用正常,并开具客运记录。到站后24小时内,乘客可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退票窗口办理新车票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工作人员表示,补票费价格不等,硬座仅需2元钱。
其实之所以程序繁杂,也是在保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只需要支付极少的手续费就能“再买一张票”,这种收费标准也是世界最低的。在荷兰不仅要经过许多繁琐的程序,最后也仅能退还票价的50%,在法国也仅仅是对没有打折的全额票价才实行退票服务,在日本,甚至因为没有实名制而不予以退票。
所以现在看来,虽然我们的制度还不是那么的完善,但是相比其他的部分国家,我们“实名制退换票”的制度已经是相当的人性了。我相信在未来的时间里我国铁路方面的建设一定会更加完善,大家与我一起共同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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