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消费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日程改变需办理退票或改签,但因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了,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只能挂失补票,后补车票也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车票钱打了水漂。“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6月5日网易网)
百度“火车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火车票是搭乘火车证明已经缴费的票据。”既然是票据,一旦丢失,持票人就无从行使票据权利,而且存在着被他人取得票据权利的危险。就像你在超市消费的商品,商品如果丢失了,你能凭着你买过商品的记录去退钱吗?
铁路部门针对火车票丢失在2012年5月10日,便推出了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可以挂失补办的便民措施。然而,挂失补的车票既不能改签也不能退票却被看作是铁路部门的霸王条款,作为铁路部门,不管你如何为民众着想,都会被看作是霸道,连带着此措施都被冤枉,真真是有苦说不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说明了制度的重要性。实名制火车票的推出同样如此。铁路部门推出实名制火车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旅客,规范乘车制度,打击黄牛党,进而解决购票难的问题。可“实名制”一直被寄予厚望——身份证刷一刷,系统扫一扫,应该什么都清楚。但丢了票就可以随意改和退,谁来监督你是不是真的丢票了?谎称丢了票,再去退票然后用票上车怎么监督?仅凭身份证便可退票?我真想直呼,“那哪是企业啊,直接就是是慈善机构吧!”
其实,只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待此现象,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的争议,企业有便民的举措是好事,可也不能为了便民就没自己的利益啊,另外,站在民众的角度,只要自己平时多加小心,不丢失车票也就不会耽误自己的行程。(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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