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刘姓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铁路部门又出现霸王条款,自己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当记者向12306反映这一问题,并提出能否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合理建议时,工作人员再三强调这是规定,不能帮忙代转。这究竟是固执,还是长期老大地位养成的霸道?(新华网)

此新闻一出,社会反应强烈,舆论一边倒,矛头直指他们口中的“铁老大”,可是“实名制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这项规定就真的是霸王条款了吗?这位消费者还说,“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笔者认为,乘客自己丢失火车票无法乘车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一味指责铁路部门这项所谓的“霸王条款”是有些片面了。

针对这一事件引发的强烈反响,铁路部门已做回应:“旅客如果出现火车票丢失这一情况,可以到车上找列车长或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挂失补,还能保留原来的座位;旅客想退票或改签,但车票已经丢失,这种情况下,车站没有办法进行退票和改签,只能到售票口重新花钱再补票。因为目前还没有联网,在列车不定员的时候,无法识别你这张票是否已经退掉了。”笔者认为,铁路部门的解释合情合理,这项规定根本算不上“霸王条款”,而且火车票也不能和银行存款相提并论。首先,火车票丢失是持票人的过失,不能拿着自己的过失让铁路部门买单。如果每个人不管是否真正丢失车票,都可以无偿得到铁路部门的补票,那么中国那么多人需要坐车,每个人都“不小心”丢失了自己乘车的凭证,那么铁路部门需要花费多么庞大的资金为个人过失买单?其次,实名制火车票和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根本无法比较。火车票是一个短期的乘车凭证,是一锤子买卖,虽说都是实名制,可是银行存款可以通过挂失找回,但火车票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一旦丢失再找回很有可能已经过了那个乘车的时间了。存折丢失后捡到的人无法使用,但是火车票丢失后被别有用心的人捡到,为满足一己私欲拿去低价出售或是转卖黄牛,又将给铁路部门埋下多少隐患!

自铁路总公司成立后,拿掉了以往“铁老大”的架子,更加贴近市场贴近人民,改进服务态度,紧随市场大力度改革。12306的开通以及电话购票的完善,火车站售票厅大排长龙购票现象渐渐消失;节假日中增开了大量高铁、动车和旅游专线,拉近城市间的距离方便旅客出行;淡季实行车票打折;“三个出行”常态化等等措施的出台,都体现了铁路部门改革的决心,难道上述种种铁路部门做出的努力将被这所谓的“霸王条款”而掩盖吗?!这样看来,个人过失铁路买单这样的思维未免有些霸道了!

改革还在不断推进,在改革的过程中还有可能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请大家在遇到这种问题后能够更加理性和全面,也请给与铁路部门更多的理解与支持,让这项惠及13亿人民的事业能够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