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一则《实名火车票票面丢失不能退是固执还是霸道?》的新闻报道,在近几日吵的是沸沸扬扬,主要是针对“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问题。文中记者的深度探访和引导性结论让人不禁哑然。《实名火车票票面丢失不能退是固执还是霸道?》这一标题的谴责色彩浓厚,无论是固执还是霸道,两个词都透出了作者对此事的负面定论,铁路也因此蒙冤!

在百度百科中对火车票实名制的解释是“乘客在购买火车票和乘坐火车时,需要登记、核查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的一种制度”。在字面意思中,也不难看出,在实行火车票实名制的整个过程中,身份证仅仅是作为登记、核查个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的一种证明,并不具备作为进站、乘车等凭证的条件。在百度百科中也明确指出“实名制火车票如果丢失可以挂失补办”。挂失补办是退票或者改签的前提,运用正常思维思考问题,票面不存在了,如果仅凭身份证信息进行退票或者改签,那么黄牛是否可以实名购买后,再进行退票或者改签在降低其风险?由此可以看出,这既不是固执也不是霸道,可以说是一种防范手段!

不仅如此,笔者通过网络对海运、陆运等进行了一些调查。目前国内大多数海、陆运没有推行实名制,一旦车票丢失,就几乎没有任何能体现是否购票的有效证明,故而,若票面丢失,挂失补办都无法实现。当面对乘船、乘汽车时,票面丢失后乘客只能重新购买车票。据此,笔者也有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发现,乘客在面对乘船、乘汽车时票面丢失的情况下,没有怨言的自觉重新购票,而面对想尽办法保证旅客正当权益的铁路时,乘客却拿起了“惠民政策”做武器来反攻铁路,“东郭先生”着实冤屈。

其实,“实名购买的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的问题本不是问题,只是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错误引导下,混淆了民众的视听。故而,民众还应理性关注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