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盛传铁路部门又现“霸王”条款:实名购买火车票丢失后,凭身份证不能退票和改签。铁路部门表示,乘客丢失票后需全价购票上车,到站后24小时内办理退票手续,仅收几元补票费,而后补车票确实不可再进行退改。

据这名旅客反映称,自己票面丢失,但因日程改变需办理退票改签手续,却被铁路部门告知后补车票不能退票和改签,几百元车票钱打了水漂。“我承认自己弄丢车票有责任,但实名存款能因为存折丢失就不返还存款吗?”该旅客还表示。

乍一看,貌似挺有道理,车票代表的是旅客和铁路部门的合同关系,车票丢了难道服务也能一并丢了?笔者刚开始也难以说服自己,不过,只要细看就不难发现,这位旅客并不是简简单单的“丢票——补票”,而是要拿已经丢失的车票去改签一张新的车票,问题也就随之而来。

其实,如果是单纯的票丢了还要乘当日当次车,那么没问题,铁路部门在此有非常人性化的规定,旅客只要按原价重新购买一张车票即可上车,到站后凭借有效凭证,就可以把丢失的那张票钱给退回来,整个过程只需多付几元钱的手续费,何谈霸道之说。而这位消费者把需要改签的票给丢了,首先,造成这种事情发生的责任在他自己,不在铁路;其次,车票丢失后,也就难以证明这场票不能被他人使用,作为合同另一方的铁路部门的利益因此不能得到保障;第三,使用一张已经丢失的车票去改签一张不同时间的车票,意味着旅客将利益风险进行了进一步转嫁。如果进行换位思考一下,这样的情况还要求改签,是不是有点太说不过去了。

有人还拿火车票实名制来说事,意思也就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只要退了票也就没人坐,就不会给铁路部门造成损失。但是别忘了,火车票实名制设计的初衷是为了防范票贩子,而不是为了防丢车票。此外,从实际考虑,火车不像飞机、汽车这样的交通工具,就那么几个人,一列火车至少上千人,凭借几个列车员去拿着身份证一一对照查询根本不现实,动车还好说,如果这位旅客买的又是一张无座票,估计人没查到车就已经到站了。况且,那张丢失的车票还是一张不折不扣的“真家伙”。

笔者认为,某些所谓的记者遇到事情不是去细细思考分析,而是随便起个标题就博人眼球,比如笔者看到的这篇报道标题就是“火车票丢失凭身份证不能退 铁路被指固执霸道”,真正了解就会发现,其实根本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但在这些“标题党”的举手投足间,铁路甚至许多国家部门的形象就会因此而“躺枪”,笔者在此特别呼吁,网友遇到“标题党”千万不可人云亦云,否则自己也会被假象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