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了微信朋友圈盛传的一个帖子:火车票退票,方法很绝,赶快转给朋友——高价火车票先改签成低价火车票,然后再办理退票手续,这样能少扣退票手续费。而且经过记者的体验,网友支招的方法确实可行。

   看到这样的一则消息,笔者心里十分复杂,在“佩服”支招退票办法的网友“聪明才智”的同时,让笔者想起了近年来一些人为了一己之私,在网上支招如何坐车逃票、在生活中如何装成残疾人骗钱,如何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笔者深为个别国人的这种“聪明才智”愤慨,更为个别国人的行为对国家、社会和公民正常的公共秩序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而担忧。

诚然,网友支招的退票办法还谈不上违法,同样我们制定的既有制度和办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总不能拿制度的事来作为自己做一些不道德、不诚信的事情的理由吧!总不能说制度没有覆盖到位的就都可以去做吧!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绝对的说,是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天衣无缝的,同时也不可能因为一小部分的违规行为而设计极为复杂难以方便大众的制度。如何让更多的人受益,如何保证大多数人的公平,如何既快捷、又方便于每一个人的出行才是铁路退票办法的初衷。如果我们把制度定的全面、复杂,全面封堵,可能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但是会增加企业管理的成本,增加老百姓出行的负担,减少了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和快乐,这也是铁路部门所不愿意看到的。

针对上述退票行为,笔者觉得:一是要全社会都来谴责这种投机取巧、不守诚信、道德低下之人,更不要因同流合污,贪图小利而毁了自己的清名,破坏了正常公平的社会秩序。只要是一个诚实守信、遵章守纪、道德高尚的人不仅不为个别人的“小聪明”所动,更会坚决制止类似行为的发生。二是要逐步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评价体系。目前在银行业等金融部门正在开展,笔者觉得像类似于逃票、欺诈、传销、不按规则退票等其他行为都应纳入我们的诚信评价体系之中,让不守诚信之人因得小利而付出沉重的社会代价,以达到教育他人,维护诚信的“尊严”的目的。三是我们的相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弥补漏洞,改进办法,既不能让个别人的“小聪明”得逞,也不能增加旅客的负担,影响旅客出行的方便,切实做到铁路部门践行的安全出行、方便出行、温馨出行。(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