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铁路总公司发布了关于火车票改签的新规定。新规定表示:每张火车票只能改签一次,全国范围内可进行通退通签,改签必须在该车次还没有开车前以及所要签到的日期的火车票还有剩余票额的情况下进行;火车票实行梯次退票方案,旅客退票应该在开车前到站办理,遭遇特殊情况的话必须经过购票地车站或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才可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并且,退票费的计算方法由原来的四舍五入到元为单位变化为以五角为单位。

车票改签新规定中的最大亮点无疑是退票所实行的梯次退票方案,该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有退票需求的旅客持有效身份证件,在任意一个火车站可以办理退票手续。退票手续费的收取按照退票时间与指定车次开车时间的差额进行,即:距开车前48小时以上退票的,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距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按票价的20%收取。

很显然,梯次退票方案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同。该方案的实行,对于有效管理旅客按时乘坐火车、减少资源的无故浪费和提高火车相关事宜的管理效率等有着积极作用。乘客受退票时间与退票手续费之间此消彼长的关联性的影响,不再散漫的满不在乎退票时间的早晚,从而更加注意及时进行退票以免产生过多的手续费。借此,火车票退票得到及时的办理,而临时需要购买火车票的人的需求又能得到及时的满足,资源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了利用。从这一层面上来讲,梯次退票制度更是一项充满人性化色彩的举措。火车票改签方案的不断改进和创新立足的是旅客们需求的更大更快的满足,十分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