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显示,上海将深化地铁逃票专项整治活动,在将逃票者个人信息纳入全市征信系统平台的基础上,推动征信系统立法,完善地铁逃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同时,上海还将探索把整治地铁逃票的经验延伸至公交、铁路等其他公共领域。(4月22日)
购票乘地铁、公交、火车本是理所应当的事,而一些人偏要从中投机,施展各类“招数”逃避购票途径,并且对“逃票经验“屡试不爽。今年,针对各类逃票“高招”,上海将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探索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力度。
为一时逃票贪图小便宜,被打上“信用不良”的标签,付出的代价远远不是一张地铁票、公交票以及火车票钱所能换回来的。随着征信系统的逐渐完善,在各行业领域的逐步延伸,征信立法呼之欲出。“个人信用”将不再只是一个名词,会在生活中用实实在在影响和实例让人们真正了解其概念,并会此概念入脑、入心,时刻小心谨慎的去维护。
目前,我国尚无全国性信用法律法规,而发达国家早已建立了完善的征信体系,将“个人信用记录”视为第二张身份证,一旦有了不良信用记录将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失信者将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面受到制约。
上海市率先通过征信体系的完善,整治公共领域的“逃票”行为,建“红黑榜”发布制度,不仅符合其“国际大都会”的城市形象,更有利于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有益于人均素质的提升。让失信记录方便地在社会上传播,把失信者的失信行为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
所以,奉劝那些蒙混过关的逃票者,今后千万别再贪图几元钱的小便宜了,将来说不定哪一天需要买房了,贷款了,结果因为上了“红黑榜”不给办时,再悔不当初“一失足成千古恨”可就得不偿失啦!(邹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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