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桂林开往北海的D8253次动车上,一小伙子在卫生间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器,导致动车降速处理。铁警按规定处罚1000元。成为广西高铁开出的第一张罚单。(1月7日 北部湾新闻网)

有句话说得没错:“你有吸烟自由,但不能自由吸烟。”公共场所禁烟不仅有法律法规约束,也是人们的常识,动车、高铁作为特殊的公共场所,其高速度、全封闭、空间狭小的特点,决定了吸烟所能产生的恶劣影响远胜于其他空旷场地。想象一下,一旦有明火引燃列车设备,借着高速度产生的风力,火势会瞬间无法控制,将一切湮没。所以,动车、高铁的烟感系统非常灵敏,故障自动报警系统也十分完善,每列车上都设置了千余个传感器,包括两节车厢连接处和厕所里,一旦发现烟雾,故障报警就会导致列车减速或自动停车。即使个别人的吸烟行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但一列车的降速或临时停车,可能将影响整条线路的运行,甚至会打乱整个铁路运行计划,不仅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也耽误了其他旅客正常出行。

以往遇到少数乘客在动车内吸烟的情况,列车员只能进行劝阻并进行相关常识的教育,隔靴搔痒而已,如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实施,明令禁止在动车上吸烟,违者将处以罚款,最高可达2000元。

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敬畏之心,是每个人的必需品,吸烟自由不等于自由吸烟,不要用侥幸心理去触碰铁路安全的敏感神经。对于铁路部门来说,也不能认为有了这部《条例》就可高枕无忧,需要不断扩大宣传影响力,还要加大工作人员的执法力度,只有人人参与其中,才能打造无烟动车与和谐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