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对因旅客原因办理车票改签,且改签后车票的乘车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时按票面票价的20%核收退票费。(中新社)
自2014年春运期间退票手续费规定公布以来,社会广为关注,其中不乏吐槽、恶评的声音。在浏览了相关新闻报道和网友评论后,笔者认为,部分群众对该政策的细节缺乏了解,甚至存在误读。
2013年春运期间,由于将退票费用降低到了5%,导致不少紧俏的车次在开车时往往还有空座,甚至有的列车出现“空车离站”的情况,与往年相比,退票量可谓激增。仔细分析不难发现,退票量的增长除了部分通过网络、电话订票的旅客因行程调整改签或退票造成的外,主要原因就是部分旅客担心买不到车票而见票就买,提前抢票“保底”, 等到临出行前才办理退、改签多余车票。这种情况的存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购票秩序,这些多次占用车票的旅客也严重影响了其他旅客的出行,使得春运期间宝贵的运力资源白白的浪费掉了。
为规范购票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利益,铁路部门在2014年春运来临之际公布了临时性退票管理办法,即因旅客原因办理车票改签,且改签后车票的乘车日期在2014年1月16日至2月24日期间的,退票时按票面票价的20%核收退票费,同时铁路部门也出台了新制定的“7不准”禁令力图禁绝倒票行为。从这些规定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20%退票费”也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首先是时间限制,也就是在春运期间(1月16日至2月24日),其次是条件限制,针对的只是“改签后再退票”的情况。
该规定是专门针对囤积春运期间车票的“占票族”而制定的,能够以经济“惩罚”的方式打压该类人员的囤票积极性,提高购票的公平性,对缓解春运期间火车票“一票难求”的局面有显著意义;并且该规定维护了广大旅客的正常权利,维持了“一次改签机会”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可见,铁路部门为使春运期间宝贵的运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真是煞费苦心,我们在看待火车票退费时,更要看到其本质所在,不能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任何一项新举措的实施,铁路部门都是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方设法地为旅客提供最为便捷,舒适,贴心的出行。这次铁路部门之所以会提出这个规定,其主要原因还是想引导广大旅客增强购票的计划性,让更多的车票能够及时的周转和利用,让更多的人能够尽快回家和亲人团聚,尽享团圆之乐。只要人人都能相互包容,相互理解,多为他人着想,相信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和谐温馨,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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